党的二十大把“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作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部署。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是新时代新征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更是破解“为官不为”的一剂良药,有助于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创造性,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战略考量。
一、担当作为不足的主要表现形式
随着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特别是随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少数干部依然存在着庸政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
(一)精神懈怠不想担当作为。一是有懒惰思想。少数党员干部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思想懒惰、行动迟缓,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结合实际。开展具体工作,只把完成上级工作任务作为终极目标,不研究本地本部门具体落实措施,大而化之,没有实效;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承担的工作能拖则拖。二是有守摊思想。有些干部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取得一点成绩就津津乐道,自我感觉良好,裹足不前;有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岗位上无所作为。三是有旁观思想。有些领导干部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开展工作习惯于层层批办、转办;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不接地气;一些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推诿扯皮,庸政懒政。四是有本位思想。有些干部不能正确看待各种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面对清单约束如同套上的紧箍咒,常常带着负面情绪开展工作。大局观念、合作意识不强,对涉及职责边界上的工作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对全局性、整体性任务不愿出面,“只承诺不兑现、只表态不办理”“久拖不办、久拖不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二)心存顾虑不敢担当作为。一是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儿。对一些没有固有流程的事项,有些干部怕出问题不敢办理,凡事要求层层请示汇报;对本来自己能够决策的事项习惯于召开会议研究,看似发扬民主,实际目的是有责任大家共同承担。二是怕有风险不敢创新突破。部分干部有干好实际工作的能力,但面对改革发展任务不敢啃“硬骨头”,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敢拿出“真功夫”,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敢闯敢试的锐气。面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敢越“雷池”半步,只想工作稳健,不求事业进展。三是利己主义不敢坚持原则。有些干部习惯于当老好人,发现问题不帮助改正,却片面从个人选票出发,搞一团和气,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沦为空谈。有些手中握有实权的干部甚至沉溺于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把开会讲话、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实际工作却不了了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心存顾忌,担心一旦脱接手脱不了身,不表明态度,不积极解决。
(三)能力欠缺不善担当作为。一是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主动、不深入,看不到新阶段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对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等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特别是当前应对经济下行的政策研究不够、理解不深,对上级的决策部署缺乏研究,一知半解,布置和开展工作停留在表面,工作起来只讲局部、不讲全局。二是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看问题、办事情,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适应能力较差,面对困难束手无策。三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知识储备不足,把工作推进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政策调整、体制机制等外部因素,不能从自身找原因。有的干部对工作需要的的新知识、新业务学习不到位,一切唯领导、唯文件、唯指示行事,开展工作没有自己的主张和见解。
二、许昌市干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目前,许昌市纪委监委构建起以《关于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实施办法》《容错事项事前备案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打击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查核处理办法(试行)》《许昌市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许昌市纪委监委自办案件涉案人员处理办法》等6个专项文件为配套的“1+6”制度体系,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担当作为出台了实实在在的举措。但我市的干部激励机制建设起步较晚,最早的《实施意见》发布于2022年11月25日,不少基层干部对这一政策体系及其内容了解不多。此外,相关制度体系主要是为敢于干事创业的干部营造良好发展空间,具有积极的正向激励意义,但覆盖面比较窄。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足的原因多样,这就决定了建设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目前我市对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方面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很多规定都是以上级文件为标准,缺乏鲜明的许昌特色。例如,干部选拔任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方面,多项文件规定都是具有指向性的宏观表述,缺乏具有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适用环境。
(二)思想教育虚化弱化。由于业务繁重、工作量大,不少基层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教育学习要求仅仅体现在文件和制度上,学习效果则体现在形式和笔记上,党性教育和学习培训普遍存在虚化、弱化、淡化问题。由于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不够,一些干部思想动机不纯,淡忘了党性原则,考虑个人官位升降、荣誉名望、利益得失太多,考虑修身做人、创业谋事、用权律己太少,以致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部分党员干部难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面对严规铁纪,部分干部心生怯意,担心“踩红线、踏禁区”,把“守规矩”与“谋事业”对立起来,于是抱着“干得越少、责任越少、危险越少”的工作态度而不敢作为。此外,公车配用、补贴发放、公款消费等违规问题的通报查处,习惯随意使用权力的干部一时难以适应,找不到为官的感觉,进而失去了干事的动力。
(三)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在实际运行中施之于“软”。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履行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问责,其监督重点大多在党员干部是否违法违纪,对于形式多样的不担当、假担当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就执行力度而言,即使某些党员干部因无所作为被问责,但问责力度不大,对党员干部的震慑作用不够强。在处理工作失职、不作为、滥作为等问题时,惩戒措施和问责不精准,对有位不干事的人缺乏明确细致的惩戒措施,很多单位存在忙者越忙、闲者越闲的问题。二是干部选任考评机制存在较大改革空间。按照现行干部任用制度,除了少数选任制岗位,大多数领导岗位都是上级根据程序任命的。于是一些人就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权力来源于上级,只要对上级负责即可,从而漠视群众的呼声,该作为而不作为。从考评制度来说,主要是以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为主,考核手段偏重填民主测评表、听述职报告、个别谈话等形式,这就难以对干部进行准确评价;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优秀与否的奖励金额差别不大且不影响职务迁升。此外,没形成完善的退出机制,领导干部只要不违法违纪违规,往往是“不到年龄不退位”,这些因素均成为助长不担当、假担当的重要原因。
(四)容错纠错氛围不浓。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出台,党内问责范围和内容越来越宽泛,很多工作的开展都面临着一票否决的情况。因工作失误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就要追责,很多责任是由执行具体任务的干部来承担。在问责压力下,一些干部愈发敬畏法纪、束手束脚,由此产生了“宁可不干事也不能出事”的消极心理。工作局面要实现新的发展和突破,必然要勇于创新,有创新则必然意味着失败风险和试错成本的增加,与此相关的容错机纠错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如许昌市纪委于2022年制订了《容错事项事前备案办法》,明确8类工作可以作为容错事项进行事前备案。但总的来说,目前更多的停留在政策层面,对容错试错、大胆作为的典型宣传的少,对因工作不力被问责的报道的多。很多干部对文件的具体内容不熟悉、不了解,难以感受到激励关怀带来的正向效应,没有形成容错试错正向激励氛围。
(五)基层干部关爱机制不够到位。基层干部处于生产工作第一线,基层工作是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最后一把接力棒,正因如此,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尤为重要。基层单位往往因为行政架构和职数所限,干部的职业生涯发展渠道过窄,工作人员处于任务重、事情杂、待遇低、晋升难的状态,久而久之不少人产生了懈怠、懒散心理。在对基层干部的管理中,依然广泛存在“重制度轻人文”的传统,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基层干部还是“压担子、交任务多,交政策、教方法少”,不能在工作上体谅基层干部。比如在当前自媒体时代,网络污名化现象引起了党员干部对网络的恐惧,不少党员干部害怕工作失误而被网络关注。在这种氛围下,基层干部们就特别希望上级能多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在他们受到委屈和攻击时组织上能够及时地发声正名。此外对基层干部生活上关爱不够,特别是一些偏远和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很难平衡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关系。以干部年休假为例,虽然市级层面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但一些基层岗位干部难休假的情况较多,带薪休假落实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进一步完善激励全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健全干部激励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统筹多元激励举措,积极营造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
(一)正向激励为主,用好选人用人的“指挥棒”
1.强化有为有位的用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有所作为。一是突出敢于担当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的“五条标准”,突出把敢于担当的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选用那些在重大是非面前敢于坚持真理的人,选用那些在困难矛盾面前敢于负责的人,选用那些解决问题有思路有办法的人,选用那些开拓局面卓有成效的人,特别是对那些敢抓敢管、真正干事而得票不靠前的干部,注意公正对待,切实把干得好的干部发现出来、宣传起来、重用起来。二是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少数占着位子不干事、干不了事、干无用之事的干部,要拿出管用的处理办法,对为官不为进行问责,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
2.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宣传好、执行好许昌市《容错事项事前备案办法》,逐步扩大并细化可以作为容错事项进行事前备案工作类别,为锐意改革、探索创新的党员干部保健护航。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不轻易下结论、贴标签,对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不求全责备、简单“扣帽子”,为改革创新留出足够空间。尤其要鼓励支持多做没有先例、但顺应大势面向未来的事情,多做开局艰难甚至影响眼前指标、但能留下长远优势和持久利益的事情。
3.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营造鼓励担当、支持创新的良好环境。“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是相辅相成的,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广大干部在工作中因经验不足或不可控的客观因素而出现的失误和不足,酌情予以宽容并给予纠正的机会,能够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的改革热情,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提供更有力、更持久的动力支撑。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需要更多奋发有为、敢越“雷池”、能涉“险滩”的能吏干将,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旗帜鲜明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具体措施让改革创新者拥有组织和制度的坚强依靠, 努力营造鼓励担当、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反向约束为辅,扎紧制度管人的“铁藩篱”
1.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委和党委的双重监督机制。一方面要以党纪党规为依据,统筹整合监督资源,形成以纪委监委为核心的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的作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和为民服务中贡献聪明才智。特别是要在“防违法”前“盯违纪”,将种种思想滑坡和“庸懒散”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彰显党内监督的实效性。
2.进一步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中央精神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特别是要明确“为”与“不为”的行为边界,明确缺乏担当、庸政怠政的问责情形及后果。针对各种不作为,尤其是身处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作为,畅通维权举报申诉渠道,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二是加大问责执行力度。要逐步改变过去只要不严重违纪违法就平安无事的旧常态,对执行党纪政令不彻底、搞变通的,对一心守位子、工作不担当的,对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的,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要一律问责。三是强化问责的惩处力度。根据被问责者对待工作的不作为程度采取约谈诫勉、公开曝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进行惩戒,并把问责结果与被问责人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相挂钩,有效发挥问责的导向激励与约束功能。对于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要坚决查处,坚持从严管理监督,让干部不敢懈怠、不得不为。
3.进一步构建惩戒“为官不为”的长效机制。首先,强化对干部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针对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规范打造为官有为的政治新生态。其次,优化薪酬结构,探索建立以实绩考核为基础的弹性工资制,适度拉开薪酬距离,着力解决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第三,完善党内表彰办法,建立常态化的评优表彰机制,通过荣誉表彰和精神激励,更好地调动干部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有所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严管厚爱结合,营造干事创业的“好氛围”
1.健全思想政治教育机制,解决教育培训弱化虚化淡化问题。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缅怀革命先辈、重温革命历史、瞻仰革命旧址等现场体验活动,让领导干部回“实践之炉”,使其在思想上、精神上、心灵上接受洗礼,形成干事创业的价值取向。要引导教育各级党员干部树立宗旨意识,创新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方式,通过深入践行基层信访接待、基层现场办公、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鼓励党员干部走出大门接地气、去官气,激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热情。深化全市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悟和践行,引领党员干部增强忠诚于党、履职尽责、造福于民的政治担当,践行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的责任担当。
2.健全干部培养锻炼机制,锤炼担当作为和攻坚克难能力。为解决一些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导致的“不善为”问题,要健全干部能力培养及实践锻炼机制,在培训目标上增强“八种本领”、“七种能力”,通过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业务经验交流等手段提升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培训内容上要区分不同类别干部队伍的差别性、层次性,因人因岗而异,确保干部能够学以致用。要结合世情党情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党史党情教育、现代执政方式和工作手段教育等学习内容,科学合理地设计培训内容。在培训方式上,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历练并重,注重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及重要岗位选派干部进行培养锻炼,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
3.健全干部关爱关心机制,消除一线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一要健全落实谈心谈话制制度,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六个“必谈”,为干部解疑释惑、加油鼓劲。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力度,在政策和待遇上向基层干部尤其是困难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一线的干部倾斜。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体检制度、休假制度,关心党员干部的心理健康,丰富党员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二要关爱受处理党员干部的成长。认真落实许昌市纪委监委制订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及《打击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查核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受到处理的干部给予关怀,注重回访,引导其在思想上正确看待错误,激发动力;对受处理后主动担当作为的干部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要大胆重新使用,激励其继续做出新贡献。三是整治督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秉承关爱干部、有利工作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方式,把减少非必要检查、杜绝文山会海作为整治形式主义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为基层减负,使基层干部能够轻装上阵、有所作为。
(作者杜慧系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崔战伟系市委党校校务委员、副教授,肖莹莹系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