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实现共同富裕既是目标要求,也是实现路径。面对这项前所未有的事业,除了要有理论上的充分准备,更需要实践上的主动尝试和不断优化。实现共同富裕,不是仅仅依靠市场力量就能做到的,而是需要市场、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作为重要的推动力量,其应该明确的不只是扮演着什么角色的问题,还有如何准确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发力点,通过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设计相应的公共政策来持续推进共同富裕。
党中央已经明确,通过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可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共同富裕之路。因此,本项目拟将研究重点放在许昌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视域之下,探究如何完善政府机制,实现什么样的公共政策创新,期望通过局部研究,率先探索以城乡融合为抓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可推广的市域范例。
一、许昌市推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的本土实践
近年来,许昌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郑州都市圈郑汴许“黄金三角”重要城市,在探索城乡融合和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直勇立潮头。从许昌全域被确定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到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发展定位,从“在许昌市开展共同富裕试点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研究专题,到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许昌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抢抓机遇,不惧挑战,成为许昌制定发展规划的一条精神主线。
(一)许昌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现状分析
先行探索共同富裕之路,许昌在省域范围内的综合优势十分突出。从经济发达程度看,2021年,许昌经济总量达到3655.4亿元,居全省第4位,所辖县(市)全部进入中部地区县域经济百强榜。从人民富裕程度看,许昌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国际通用的人均1万美元的中上等收入水平,居全省第3位。从发展均衡程度看,许昌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74,低于全省的2.14,远低于全国的2.56,甚至低于“全国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的1.94。从城乡融合程度看,当前许昌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5%,作为全域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自2019年12月以来,许昌承担的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等6项试验任务均取得阶段性进展,初步探索出城乡融合发展的“许昌路径”。同时,许昌市场主体活跃度高,产业集群特征明显,具有较强的区位交通、市场潜力等优势,随着中央、省一系列政策效应的逐步释放,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将为许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正是有了这些基础,许昌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将城乡融合与城镇化发展、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相结合,创造性提出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
优势明显,短板也不容忽视。需要正视的是,许昌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总体富裕程度与先进地区相比不具备明显优势,所以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须明确自身发展任务,收入分配与全民增收两手都要抓,既要分好蛋糕,更要做大蛋糕;既要着力破除居民收入、宜居环境、优质服务、要素流动、数智进程等五方面的城乡差距,力争“无差别”,又要努力在推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为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站在全局来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政府积极作为,以其科学高效的政府机制为全局性协调发展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
2021年以来,许昌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扎实开局,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综合来看,一方面,许昌各界对共同富裕理论内涵的认识不断深化,另一方面,是把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作为新时代诠释中国式现代化特定内涵的生动实践,积极探索地方层面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路径。
一是建立共同富裕的高位推动机制。
1、因地制宜,主动谋划。作为探索共同富裕的先行者,必须立足自身实际,聚焦扛稳主体责任,增强担当精神,高效推进先行试验区建设。为加快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许昌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市四大班子领导担任专班长。市委新一届领导班子更是将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作为许昌市未来5年发展的总体战略,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许昌模式”。
2、积极推动,提升站位。在许昌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河南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按照省委改革办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要求,依据“省级统筹、市级主导、县级实施”的总体思路,依托省郑州都市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许昌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统筹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改革办牵头设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通过有效路径和程序争取上级改革授权,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试验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研究提出10项改革授权事项,各相关责任部门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进行汇报对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试验区建设,市政府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组织项目推介会,助力全市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建立共同富裕的科学规划机制。
科学的规划需要总揽全局的顶层设计,更需要与本地实际相匹配的基层设计。许昌围绕试验区总体方案和6项改革试验任务,启动编制了16项配套政策,形成了“1+6+16”的政策体系,基本搭建起了试验区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按照总体谋划、分段推进的思路,印发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库,推进实施重大项目40个。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编制了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相关任务落实。
2022年,许昌结合共同富裕重点工作体系,围绕建设“城乡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民增收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全民幸福美好家园引领区”的战略定位,扎实开展质效提升、科技赋能、开放提质、协同共建、增收富民、提标扩面、文化沁润、绿色低碳、四治融合等“九大行动”,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收入分配等方面先行示范。以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为统揽,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奋力打造“城乡融合、共富共美”的“许昌模式”。
三是建立共同富裕的创新实施机制。
推进共同富裕这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既要紧跟“全国一盘棋”的步伐,又要下好本地的特色棋。许昌在探索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上一直与阶段性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如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启动后,在“万人助万企”的基础上,许昌市将工作拓展到“联乡帮村”,把原有的乡村振兴、“两个健康”和“一联三帮”等领导分包联系工作,整体平移到“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中,汇聚载体,开创了“万人助企联乡帮村”长效工作机制,并于2022年2月获评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优秀省辖市;如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目标提出后,又结合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特点和重点,创造性提出了打造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在各县(市、区)选定1-2个产业基础扎实、改革环境良好的区域,集合多项政策举措,打造一批能够充分展现城乡融合发展成效的大平台;又如,近年来,许昌将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73项改革相继纳入全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一体推进。
三、构建共同富裕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良性互动
推进共同富裕的政府机制和公共政策,二者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一方面,政府机制的常态化顺畅运转要通过具体公共政策的出台来实现;另一方面,只有政府机制实现有效运转才能产生有效的政策性引导。随着省直有关部门配套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必将获取更大动能,当务之急是构建具有许昌特色的城乡融合共同富裕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良性互动,从宏观层面保障这些政策运行有序、掷地有声。
(一)发挥政府机制的作用:推动形成合力
1、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健全智库集成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市社科联智库资源为依托,联合高校、党校、企业科研机构搭建多层次智库平台。建立健全工作跟进督导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专班职能作用,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联动实施机制,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也需要各县区发挥属地优势,政策解读、宣传指导和具体实施要做到无障碍衔接,只有明晰权责、上下联动,才能形成强大的推动力量。
2、深化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必须突出重点,瞄准主要矛盾,把解决三大差距问题作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定不移的工作重心和主攻方向。在探索缩小地域差距的实践中,紧紧依托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五大试点领域任务,基于每个县(市、区)的发展基础、禀赋优势和主导产业,围绕平台共建、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量身打造“一地一策”;在探索缩小城乡差距的实践中,通过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化农村改革等举措,将农业农村这一共同富裕的短板弱项转化为潜力优势;在探索缩小收入差距的实践中,可以借鉴它省推进“扩中”“提低”的经验,针对包括技术工人、科研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等九类群体分类施策。
3、优化共同富裕的综合评估机制。为有效巩固共同富裕成果,必须建立起公正客观的评价体系,通过定期评价和及时发布,能够基于评估结果建立敏捷的反馈和调整机制,以便对滞后于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的指标快速调整,同时也能全面反映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更好反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同感。其一,将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和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市级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其二,加强对相关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等进行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其三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其四,建立健全争先创优机制,打造更多基层创新实践,充分发挥典型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4、建立健全示范推广机制,及时总结试验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发挥好对全省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比如,开展年度评估。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估有利于形成量化闭环抓落实机制,强化正向反馈效应,在动态循环中实现螺旋上升,加快形成有普遍性意义的思路、做法。
(二)构建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有所为有所不为
公共政策作为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是集中反映社会利益的制度安排,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推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产出,必须建立在充分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规律的基础上,同时对相应的市场和社会条件有充分的认识并加以利用。因此,要明确推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取向,可以从公共政策的功能和作用这一视角来阐释。一般认为,公共政策具有导向、控制和分配三大功能。
1、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决定,推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应聚焦以人为核心的共同富裕,重点从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谋划部署。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来看,我们在新发展阶段提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基于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和对我国具体国情的正确判断。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来看,相较于全面建成小康阶段的“兜底性”政策支持,进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阶段,政策供给的内容应兼顾满足“物质条件”为主的产业发展和满足“精神条件”为主的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心理健康以及文体娱乐等方面。
因此,从需求导向出发,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安排在普遍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民精神生活丰富、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公共政策的控制功能决定,推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应在优化共享机制和遏制不合理机制上下功夫。首先,共同富裕的共享性包含“共同”“公平”“平等”等元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但同时也要避免走入平均主义的歧路。其次,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也是要意识到,共享的可持续性不能只依靠不断加重个人税赋负担、出台过多社会政策、过多过高承诺社会保障水平来实现。
3、公共政策的分配功能决定,推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应围绕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让全体人民公平积累人力资本、公平获得共创共建的参与机会、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为主要思路,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中等收入群体富裕程度为主要入手点,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持续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缩小区域差距,推动城乡共同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进而实现全民共富、全面富裕、共建共富、逐渐共富。
因此,从目标导向出发,推进共同富裕的政策安排应瞄准阻碍实现共同富裕的最薄弱环节,提出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重点政策举措。完善先富带后富的激励帮扶机制和制度设计,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持续推进城乡融合,率先探索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补齐民生短板,兜住民生底线,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
总之,只有实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不断创新突破,许昌的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才能在制度体系的轨道中有序展开,建设成果才能不断得到固化和复制推广。
(作者系中共许昌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