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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许昌特色新时代 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4-12-01 00:00:00 来源:许昌市纪委监委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许昌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聚焦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积极探索构建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有效路径,找准存在问题,提准对策建议,为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基层实践提供参考。

一、工作实践与探索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全省率先提出构建许昌特色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出台《关于构建许昌特色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配套实施案件查办强质提效、重点领域系统整治、干部队伍担当激励、宽严相济暖心沁润、追责问责精准强效、正本清源生态优化、日常管理标准提升、锻造铁军强基固本等8项行动,构建具有许昌特色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以系统思维、治理理念抓监督,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一)“惩”上加力。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凌厉攻势。一是加强审查调查。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深挖彻查违纪违法问题,突破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保持高压震慑力量常在。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分、留置、移送等增幅明显。共立案3080件,增长104.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00人,增长104.1%;留置131人,增长56%;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8人,增长70.6%。在高压震慑下,全市有46人主动投案、336人主动交代问题。二是提升办案质效。制定《许昌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指引》,聚焦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理及措施使用,绘制标准化流程图,明确审批权限和工作时限,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全省率先探索双人集中留置模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升保障能力,筑牢办案安全防线,有效破解留置场所容量和看护力量不足等问题。坚持“办案、追赃、挽损”同步推进,通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亿元。三是做实“后半篇”文章。聚焦《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落实情况,重点围绕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形、工作方法、权限、程序以及督办回访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起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38件,查找发现5类问题;制定《许昌市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绘制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图,规范纪检监察建议文书格式,构建“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前置审核、审批备案、督办回访、整改落实、立卷归档、评查抽查”工作闭环,促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质增效。一体推进以案促改、以改促治、以治促防,坚持因案施策、精准发力,督促案发单位查思想松懈点、制度薄弱点、风险隐患点和监管空白点,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问题发生,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2024年以来,共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20余份,完善各类制度机制50余项。

(二)“治”上用力。以超常规措施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是全面排查问题。聚焦“5+4+1”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岗位、环节和部位,通过上级移交、信访举报、政治巡察、部门联排、信息比对等多种方式,找准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做到集中整治有的放矢。针对摸排到的问题线索,分类建立线索台账,坚持“即收即办”“日清月结”,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打下集中整治坚实基础。二是从严查办案件。始终把办案摆在突出位置,建立领导“包县带案”“接访下访”和“组组会商”等机制,推行“专班+室组+部门”联动办案机制,构建“全员办案、集团作战、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办案模式,以超常规手段,从严从快查办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2024年,全市共立案23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67人,留置101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严肃查处鄢陵县村卫生室案件,留置10人,推动新建改建村卫生室144个,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严肃查处东城区拆迁安置腐败案件,留置包括该区原党工委书记朱某在内的26人,核减虚假套取安置房1693套,挽回经济损失40亿元。三是做实民生实事。聚焦“15+6+8”件群众身边的具体实事,在群众可感可及的事上下功夫,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9514个,办成一批贴近群众的民生实事,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省首创“数字政务门牌”,群众扫描家门口的二维码,就近获得政务服务办事指引;联合“支付宝”平台推行“刷脸办事”,群众免提供多种证件,即可实现40多项业务的快捷办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燃气公司诱导购买燃气保险问题,推动已购买燃气保险的群众愿退尽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针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规范的反映,撤销污水处理费征收相关通知,为企业节省13余万元,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三)“责”上聚力。落实《关于构建许昌特色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思路,聚焦招投标、耕地保护、学校食堂管理等重点领域,从健全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内容、建立贯通机制入手,探索构建监督治理体系,推动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一是招投标领域。印发《许昌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监督办法》,分别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行政监督部门、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建立任务清单,细化监督内容和方式,确定责任追究情形,构建把主体监督责任挺在前、把职能监督责任挺到位、把日常监督责任做实、让专责监督责任归位的全方位全过程责任链条。据统计,参加投标企业数量同比增加28.2%,节支率同比提升91%,全市招投标领域有效投诉数为零,举报件数为零。二是耕地保护领域。制定《许昌市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办法》,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分别制定主管、协管部门、日常监管单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任务清单,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情形,建立各责任主体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主体监督责任归位、职能监督责任配合、日常监督责任尽心、专责监督责任尽责,形成“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联合监督模式。全市处理违法占用土地问题线索176件,纠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1985个、面积10793.9亩,解决群众诉求67件,有力推动全市耕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学校食堂管理领域。以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改革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教育系统党组、纪检监察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四责协同”机制,出台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改革指导意见,配套制定餐饮服务团队、食材集中配送管理、后勤服务中心管理等9项制度,形成“1+9”制度体系,打造“学校后勤服务公司+餐饮服务公司+大宗食材配送公司+数字化监管平台”监督管理闭环。目前,全市共有183所学校完成中小学食堂改革,食材成本由原来占学生餐费的40%提高至不低于65%,餐饮团队利润及人员、耗材等费用由原来占学生餐费的60%下降至30%,群众满意度由不足86%提升至94.54%。中央纪委第四督导组和省纪委监委就我市学校食堂改革的有关做法进行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

(四)“教”上用力。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一是抓解读。紧扣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编写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学提纲,结合案例阐释解读六大纪律内容,为基层党员干部划出行为底线。二是抓教育。突出关键重点,协助市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对全市800余名年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先后为2批次新提拔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念好党纪“紧箍咒”。注重把党纪教育与廉洁教育充分融合,拍摄的《莲城寻廉》《大学学廉》《古诗里的清廉》先后在“学习强国”、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风中原”刊播。三是抓警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选取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16个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部分违反“六项纪律”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拍摄的《惊梦》《掮客》《罪业》等警示教育片,引起党员干部强烈反响。组织8批次746名市管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现场课”,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守牢“底线”,莫踏“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五)“励”上下力。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干部之家。一是鼓励党员干部有困难敢于向纪委问计。引导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敢于向纪检监察机关询问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把握标准、程序,坚守“不能让政府人民利益受损”“不能在网上形成负面舆情”不导致信访事件底线,在进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勇于善于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容错纠错,营造敢干敢做的氛围。二是鼓励党员干部有困惑敢于向纪委问策。引导党员干部工作中遇到困惑疑问,敢于向纪检监察机关询问政策,纪检监察机关在慎重研究的基础上,敢于善于作出解释,明确政策纪法底线,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哪些可为、哪些慎为、哪些禁为,慎触黄线,远离红线。三是鼓励党员干部有错误敢于向纪委问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出现错误时,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解决问题,主动说明情况,交代违纪违法事实,纪检监察机关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政策,为犯错党员干部指明出路。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开展容错备案4件,核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67件,对43名干部进行澄清正名,着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二、主要体会

(一)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要求,标志着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即更加注重体系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再满足于零敲碎打、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是要坚持系统思维,用治理的理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为重大任务和工作目标。因此,构建许昌特色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展的历史必然,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二)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就监督而监督,必须运用系统思维,用治理观念抓监督,把各种监管主体的责任内容明确好,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要把主体监督责任挺在前、把职能监督责任挺到位、把日常监督责任做实、把专责监督归位,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避免问题年年治年年有、反复治反复有的现象,才能实现从源头上治理。

(三)构建许昌特色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是要以此为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增强主动性、开拓性,推动形成制度更加健全、程序更加严密、流程更加顺畅、运转更加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务实重干、干净担当、服务大局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效破解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实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三、存在问题

通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案件查办发现,当前,基层在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上还存在责任链条未形成、责任内容不明晰、制度机制不贯通等问题。

(一)责任链条未形成。主要表现为:主管、协管部门的主体监督责任缺失、相关部门的职能监督不到位、基层单位的日常监督不充分、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越位,没有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链条。

(二)责任内容不明晰。主要表现为:各监督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不明晰,如主管部门的主体监督责任的监督内容到底是什么,协管部门的职能监督责任的监督内容到底是什么,基层单位的日常监督的监督内容是什么,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到底应该干什么,目前没有逐一明确,由于各自监督责任内容不明确,进一步促使各类监督责任不落实,导致责任链条虚化。

(三)制度机制不贯通。主要表现为:当前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各责任主体在监管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各种监管制度贯通不够,监管没有形成合力,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四、对策建议

构建基层监督治理体系,必须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既狠抓案件查办、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又做好“后半篇”文章,做到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惩、治、防一体推进、贯通发力。要在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加强案件查办的基础上,着力在“后半篇”文章上下更大功夫,聚焦专项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整治,分行业、分领域构建起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的监督治理体系,通过开展一个专项、建立一套体系,达到治理一域、规范一方的效果,切实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形成按程序工作、用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从源头上治理。要立足工作实际,出台具体指导意见,明确总体思路、工作原则、主要路径和组织领导,为构建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一)明确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遵循三个理念、坚持两个一体推进、实现一个目标”的总体思路(即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重点,坚守实事求是、务实重干、系统思维,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以案促改、以改促治、以治促防一体推进),着眼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治理理念抓监督,着力构建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不断以纪检监察工作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确定工作原则。坚持目标引领。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增强构建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导向性。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当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从解决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治理效能的短板弱项入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增强构建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针对性。坚持分域治理。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一领域一策略、一领域一方案,不搞一刀切、模块化,通过推进一个专项、建立一套体系,治理一域、规范一方,增强构建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精准性。坚持实事求是。围绕构建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目标,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设什么,在统筹谋划、制度设计上下真功夫,增强构建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坚持系统思维。从健全责任链条入手,从明确责任内容破局,靠贯通机制提效,在解决监督治理难题上精准发力,增强构建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整体性。

(三)建立主要路径。坚持以“政治监督有刚度、执纪执法有尺度、监督问责有温度、敢于斗争有硬度、服务大局有高度”为导向,推动监督工作抓早治源,在构建监督治理体系上求实效,纵深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责任链条。党风政风监督室抓总、各监督检查室牵头,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专项治理的各重点领域,本着“谁主管业务、谁负责监督”的原则,区分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基层管理单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分别明确主体监督责任、职能监督责任、日常监督责任和专责监督责任,构建把主体监督责任挺在前、把职能监督责任挺到位、把日常监督责任做实、让专责监督责任归位的全方位全过程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内容。依据业务管理职能,逐个明确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的主体监督责任、协管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能监督责任、基层管理单位的日常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专责监督责任内容清单,让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推动主体监督责任归位、职能监督责任配合、日常监督责任尽心、专责监督责任尽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贯通机制。纪检监察机关重点领域治理有关业务联系部门要指导重点领域治理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每季度召集协管部门、派驻机构以及县(市、区),把脉问诊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听取治理工作进度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等,着力实现信息共享、政策共用、事务共管,形成“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联合监督模式,推动形成思想认识统一、监督责任主体明晰、制度贯通融合、办事高效快捷的工作格局。突出治理重点。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安排的专项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整治,聚焦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定年度构建监督治理体系的重点领域。2024年,聚焦招投标、养老社保基金管理、耕地保护、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学校食堂管理等6个领域构建监督治理体系。2025年,聚焦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粮食购销、医药购销、生态环保、征地拆迁安置、城镇燃气安全、政务服务等9个领域构建监督治理体系。2026年,总结提升。把专项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不断丰富完善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分行业、分领域逐步构建起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的监督治理体系,持续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坚持典型引路。重点选取专项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思路,组织力量协同推进,打造2至3个示范点,为构建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提供样板,形成示范效应。

(四)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协调、监督推动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构建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牵头部门要坚持“一领域一方案”,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体系构建工作把关定向,加强指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扛稳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整治突出问题,以构建本地本系统监督治理体系为载体,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